禮拜六是學弟妹在美國的最後一天,於是決定出遠門,到海邊去,享受陽光與海灘。
作為城市人,到海灘去也不是一件易事。即使是在香港這種海邊城市長大,朋友們也沒有很多到沙灘玩的經驗。在他們心目中,到沙灘去,要準備很多,是一件工程浩大的事!難得到沙灘一次,當然要盡興而歸。在海邊玩到日落,然後大餐一頓,玩到半夜才開始回程。愛玩的我還是沒有感到任何疲累,於是把車開到玉米田裏,靠在車上看流星。
凌晨的田間,遠離城市的光害,關上車燈後是一片漆黑。不但看見滿天星斗,還能清晰分辨出銀河,讓愛觀星的我滿心歡喜!不過對其他幾位從未見過流星的朋友來說,黑壓壓的玉米田就十分嚇人。不過不時劃過天空的流星讓我尖叫連連,一直不敢下車的幾個年輕人也按捺不住,跑下車來,像我一樣,靠在車邊,仰頭觀望。沒過多久,漆黑的田邊就充滿了歡笑聲和興奮的大叫。大家都許了很多願呢!
今天明報報導說,嶺南大學的調查發現,香港人今年的快樂指數只有67.2分,是該指數設立三年來的最低。比起全球最窮但全亞洲最快樂的不丹,香港的發展似乎只注重在經濟方面,忽略了市民的幸福感和人生滿意度。社評提出疑問,指過去幾年,香港經濟復蘇,政府管治重上軌道,社會民生大致平靜,但港人的快指數為何不升反跌?研究提出的原因指出,財富分配不均導致社會區隔化,導致人們變得憤世嫉俗,人與人之間的互信減少。我不覺得這是最主要的成因,因為即使經濟發展與香港相約,但財富分配比香港平均得多的台灣,快樂指數與香港也是不相伯仲。這顯示其他原因也在發揮作用。
不論是何原因,解決問題才是關鍵。明報社評提出我們需要一個更符合社會公義的社會,包括:
(1)生活質素的提升,例如居住環境可以在石屎森林以外,讓清風明月可以走入尋常百姓家;
(2)未來的健康得到較大保障 ,例如健全的醫療保險系統;
(3)保存社區價值,例如舊區重建多聽取居民的意見,讓他們可以發聲,甚至參與社區建設;以及
(4)維護香港人的價值,例如公餘與家人 共聚,多撥出時間運動等。
個人認為,這是一個很有意思的建議,但走不出左派思維(非國內所指的左,而是強調政府角色與福利社會的政治學所講的左),事事要求奉行自由市場及小政府原則的香港政府介入,並不能把這個問題連根拔起。並非說健全的醫療保險系統在政府責任範圍之外,但與其讓已被經濟學者批評過多干預市場的港府事事關心,不如由民間組織做起,在讓清風明月走入尋常百姓家之餘,也讓普羅大眾走進清風明月裏,走進郊野公園裏,走到田野裏,充份享受大自然帶來的樂趣。
2007年8月14日 星期二
2007年8月13日 星期一
槍械管制與大殺力武器
今天電視重播Michael Moore的Bowling For Columbine,一部以探討美國校園槍擊案及槍械管制的問題。作為一部奪獎無數的記錄片,Michael Moore四出採訪和槍械有關的人物,包括美國槍枝協會主席和軍火商,展示他們偽善的一面。由哥倫拜到維州理工,槍械管制的問題已不止一次被提起,但似乎一輪熱潮之後,問題又被拋諸腦後。
傳統反對槍械管制的人的主要理論有二。一是擁有槍械是由Second Amendment保證的美國公民權利之一;二是發生這類槍擊案的校園,如果人人都有武器,傷亡數字就會降低,因為人人都有保護自己的機會。這兩個理由乍聽之下都好像可以成立,但似細分析就會知道他們都站不住腳。
首先, Bill of Rights真是一成不變的嗎?非也。Bill of Rights 是基於John Locke在其1689著作,Two Treatises of Government 裏對the protection of property的闡述,其中property指的是 life, liberty, and estate。就內容所言,今天property的意義已與十八世紀時的不同。以estate為例,十八世紀時的property就包括黑奴,甚至作為founding father之一,Bill of Rights的其中一個支持者Thomas Jefferson就擁有眾多黑奴。何況Bill of Rights本身就是Constitution以外的附加文件。
第二,鼓吹人人都應有武器者,就如mutual deterrence的支持者一樣,認為核武器應該全面擴散。他們認為,由於器武殺傷力之大,可以摧毁地球,擁有器武的國家要發動核戰摧毁別國的後果就是自己被摧毁(mutual assured destruction)。所以全世界各國都有核武,各國發動核戰的機會就會大大降低,世界亦會變得更安全。
Mutual Deterrence的理論上在學界被認為太極端,太危險,因為每國的政治制度不同,理論上除民主國家外,任何制度都不可以保證其領導人不走向極端,不負責任地發動核戰。這一理論在美國政界甚為不受歡迎,因為一來這完全可成為各邪惡軸心國及其支持者走向核化的理據,二來可令美國喪失在軍事上的領導地位。
在國際關係,mutual deterrence可成為軍備競賽的終點,因為一旦擁有核武,國家安全就可保障(這是就國與國之間的戰爭而言,並不包括與非政府組織,如阿蓋達)。但一個相對密切的社區裏,人人都擁有武器就能保證安全嗎?絶對不會!人人都有武器,得益的就只有武器製造商;人人都有武器,人與人之間來往的基礎就不是互信,而是互相忌憚,互相猜疑。可以想像的是,在維州理工那樣混亂的情況下,如果人人都以槍來保護自己,可能發生的就不是校園槍擊案,而是校園槍戰了。
另一方面,許多槍械管制反對者也是軍火製造業的既得利益者,亦大多為布殊的鷹派外交政策支持者。布殊對伊開戰的籍口是尋找大殺傷力武器(Weapons of Mass Destruction, WMD),雖然美國才是擁有最多WMD的國家。在槍械管制這個議題上,這類人更顯得人格分裂──槍枝可以人人有,因為人人有,社會才安全;但是WMD就只可以美國有,因為是民主社會,可以對自己行為負責,有資格擁有最先進武器,伊拉克這類流氓國家是不配有的,因為他們有就只會製造恐怖襲擊,影響世界秩序。邏輯的兩面,竟然可以被這班人玩得如此出神入化,難怪美國可以成為當今世上唯一的超級強國!
傳統反對槍械管制的人的主要理論有二。一是擁有槍械是由Second Amendment保證的美國公民權利之一;二是發生這類槍擊案的校園,如果人人都有武器,傷亡數字就會降低,因為人人都有保護自己的機會。這兩個理由乍聽之下都好像可以成立,但似細分析就會知道他們都站不住腳。
首先, Bill of Rights真是一成不變的嗎?非也。Bill of Rights 是基於John Locke在其1689著作,Two Treatises of Government 裏對the protection of property的闡述,其中property指的是 life, liberty, and estate。就內容所言,今天property的意義已與十八世紀時的不同。以estate為例,十八世紀時的property就包括黑奴,甚至作為founding father之一,Bill of Rights的其中一個支持者Thomas Jefferson就擁有眾多黑奴。何況Bill of Rights本身就是Constitution以外的附加文件。
第二,鼓吹人人都應有武器者,就如mutual deterrence的支持者一樣,認為核武器應該全面擴散。他們認為,由於器武殺傷力之大,可以摧毁地球,擁有器武的國家要發動核戰摧毁別國的後果就是自己被摧毁(mutual assured destruction)。所以全世界各國都有核武,各國發動核戰的機會就會大大降低,世界亦會變得更安全。
Mutual Deterrence的理論上在學界被認為太極端,太危險,因為每國的政治制度不同,理論上除民主國家外,任何制度都不可以保證其領導人不走向極端,不負責任地發動核戰。這一理論在美國政界甚為不受歡迎,因為一來這完全可成為各邪惡軸心國及其支持者走向核化的理據,二來可令美國喪失在軍事上的領導地位。
在國際關係,mutual deterrence可成為軍備競賽的終點,因為一旦擁有核武,國家安全就可保障(這是就國與國之間的戰爭而言,並不包括與非政府組織,如阿蓋達)。但一個相對密切的社區裏,人人都擁有武器就能保證安全嗎?絶對不會!人人都有武器,得益的就只有武器製造商;人人都有武器,人與人之間來往的基礎就不是互信,而是互相忌憚,互相猜疑。可以想像的是,在維州理工那樣混亂的情況下,如果人人都以槍來保護自己,可能發生的就不是校園槍擊案,而是校園槍戰了。
另一方面,許多槍械管制反對者也是軍火製造業的既得利益者,亦大多為布殊的鷹派外交政策支持者。布殊對伊開戰的籍口是尋找大殺傷力武器(Weapons of Mass Destruction, WMD),雖然美國才是擁有最多WMD的國家。在槍械管制這個議題上,這類人更顯得人格分裂──槍枝可以人人有,因為人人有,社會才安全;但是WMD就只可以美國有,因為是民主社會,可以對自己行為負責,有資格擁有最先進武器,伊拉克這類流氓國家是不配有的,因為他們有就只會製造恐怖襲擊,影響世界秩序。邏輯的兩面,竟然可以被這班人玩得如此出神入化,難怪美國可以成為當今世上唯一的超級強國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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